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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宇新城是怀化目前最大的房地产项目,是怀化市政府招商引资十大重点项目之一,其在对外销售“柏景湾”楼盘时,对外发放的宣传中宣称英伦风格式人工水景、临水木台亭谢、叠泉等合理设置,营造充满英伦风情的生态家园。售楼中心的沙盘模型让我们始终相信该楼盘良好的人性化的居住环境。本着对政府部门的充分信任,我们上千名消费者购买了柏景湾的房屋产权为合法业主。
然而,就在离交房还有26天时,2015年8月5日在柏景湾小区大门口看到《公示》称:“怀化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宏宇新城柏景湾项目局部调整规划经过第30次规划技术审查会审核检查通过,现将报规划技术审查会评审会评审时的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原审批方案总平面图等内容公示如下征求公众意见,以便规划部门依法组织修改完善。”
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关于“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中的规定:“出卖人承诺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该商品房项目,不擅自变更建筑规划设计。出卖人确需变更且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平面布局或公建设配套设施)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在签订的补充合同的第七条明确规定:“甲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宏宇地产在没有通知业主、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想依靠公示的形式将擅自更改“柏景湾”小区规划合法化,对于该项目的所有规划调整,宏宇地产未做任何调整原因的阐释,也未对广大业主进行书面或口头通知,公然违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犯广大业主利益,藐视法律程序,违反人性化居住需要!
宏宇地产擅自变更此次规划的目的简单的说就二个;1、通过减少大批公建设施,降低小区的居住品质来降低开发商成本。2、根据补充合同第三条第5款的规定:“因甲方问题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只有10多天就到交房时间,如按当前施工,势必延期,只有更改规划,才能减少延期交房带来的罚款损失。开发商这种擅自更改规划的行为把我们所有业主的利益践踏于脚下,甚至妄图利用政府行政部门作为他们获取利润最大化的工具,如果成功了,怀化市规划局的公信力何在?土地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能何在?请求政府部门及时地制止宏宇地产这种企图钻法律漏洞的行为。
1、擅自取消西北角消防通道,如果引发火灾,没办法得到及时实施救援,导致业主生命财产受损。根据消防设计规范要求,沿街面大于150米必须设一处消防车道。但是小区北向沿街面大于150米,而新的调整方案却擅自取消了生命通道,使得消防车没办法进入,存在极大的消防隐患,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顾业主的生命安危。
2、西侧主入口原规划完全被推翻,设置了大量阶梯却没有无障碍通道,老弱病残无法进出小区,给业主的生活造成极大不便,这种设计完全违反相关小区设计的规范。从现有规划方案看,取消了小区重点标识——塔楼及广场等其他景观元素,使得主入口已经绝对没高档小区的品味。
3、小区仅有的两个小型硬质广场均被取消,众多户外活动无法开展。一个广场是主入口东西向景观轴线上的核心节点,一个广场在27栋与楼王22栋之间。开发商这样修改无任何改善小区人性化设施的作用,唯一的目的是节约成本。
4、球场朝向由南北向变更为东西向,给业主使用造成不便。设计规范要求,运动活动场地应避免东西朝向,且现有场地空间充足,完全能南北向设置,新的规划调整让人费解。且球场应建设成灯光球场,四周有围栏。
5、中心水景中连接东西两岸的直线栋住户通行需绕路行走,造成不便。新的道路与22栋东南面距离太近,易发生高空坠物伤人。
6、小区内造价相比来说较高的设施如廊架、花架、亭子、亲水平台、大量硬质铺装(含地面临时停车位)、康体设施等均被取消,谈何人性化设计。
8、在规划局审查、公示之前,开发商已经擅自依据新的未经公示的规划进行建设,形成既定事实,且在规划局的公示期间,开发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仍呈持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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