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分类>>

美凯龙: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火狐直播APP官网 发布时间:2024-09-02 13:13:14  来源:火狐直播APP官网
火狐直播下载安装 浏览次数:1 次
火狐直播nba软件 返回列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0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24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7,244.2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00.78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1月9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做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8)第00038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49,732,673股(以下简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01,299,898.79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6,099.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8,363,799.2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10月11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做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54737_B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18年1月10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2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红星美凯龙家居世博广场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长沙红星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1年10月14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悦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安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设计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家倍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佛山郡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注) 00519 3,181,744.50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系《四方监管协议》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的下属支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及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75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185.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470.58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为提高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效率,逐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批转出人民币47,242.01万元、人民币2,757.90万元、人民币0.09万元。截至2019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2020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 3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1年3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2年3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3年3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3月 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4,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4年3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1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26,000.00万元、20,000.00万元、57,000.00万元和47,000.00万元。截至 2022年 10月 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0月 21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180,000.00万元,2022年10月2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万元,2022年11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已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转出18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18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24,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12.04万元,用于补足结项募投项目“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与“东莞万江商场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相较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出的部分。以上计划实施后,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7,682.53万元,东莞万江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6,414.51万元。

  同时,赞同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天津北辰商场项目”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33.35万元及“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390.02万元用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以上计划实施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66,908.37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节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的“长沙金霞商场项目”结项、将“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的节余/剩余募集资金约30,679.27万元(已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及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同意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天猫‘家装同城站’项目”、“3D设计云平台建设项目”及“新一代家装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84,536.70万元(已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及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南宁定秋商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同意中止(暂停)“佛山乐从商场项目”的建设,并持续就该项目实施工程的方案的调整进行讨论,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后履行必要审批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并将对应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家居商场建设项目”(长沙金霞商场项目、西宁世博商场项目)、“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及“偿还带息债务项目”。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用募集资金,有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募集资金净额(2018年1月9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8,663.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3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变更后)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期实现的效益 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出现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表之“项目可行性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由于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新零售与线上发展的新趋势的持续迭代,结合公共卫生事件对居民消费体验、消费习惯的影响及宏观经济环境的波动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调整,相关新零售业务在前期运营及试点中的表现亦不理想,公司自2022年以来对于自身新零售战略的方向、进度持续进行讨论及研究。基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考量,企业内部放缓了对于“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管理层对战略进行了重新规划及讨论,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及迭代情况、公司发展的策略讨论、公司资金状况、增强公司宏观经济波动下的抗风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的“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 上述《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75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185.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批转出人民币47,242.01万元、人民币2,757.90万元、人民币0.09万元。截至2019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9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逐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2020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1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逐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1年3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2年3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逐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3年3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逐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4,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7)2024年上半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4年3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18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9,000.00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1)“天津北辰商场项目”与“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节余情况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12.04万元,用于补足结项募投项目“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与“东莞万江商场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相较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出的部分。上述计划实施后,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7,682.53万元,东莞万江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6,414.51万元。 同时,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天津北辰商场项目”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33.35万元及“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390.02万元用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上述计划实施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66,908.37万元。 “天津北辰商场项目”与“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节余资金形成原因:公司在实施相关项目过程中,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注重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最高的效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2)“长沙金霞商场项目”节余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公司“长沙金霞商场项目”已完成家居商场建设工作并于2020年7月取得了建设工程用地和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原计划于商场开业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予以结项。由于金霞商圈前期周边开发进展缓慢,且据悉长沙开福区正在积极推进金霞新城开发建设并编制相关发展战略规划,考虑到商场招商和运营效果,公司拟待周边配套规划落地后再启动长沙金霞商场的招商工作,并将在招商完成后推动商场开业。由于长沙金霞商场建设工作已完成,以募集资金进行建设投资的需求已基本得到满足,后续尚需待周边配套规划落地后启动招商工作及推动商场开业。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681.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及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预计于2026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后续该项目如存在进一步的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长沙金霞商场项目”节余资金形成原因:在“长沙金霞商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了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使该项目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仍存在部分资金节余。

  上述《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的“长沙金霞商场项目”结项、将“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的节余/剩余募集资金31,189.3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及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预计于2026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本次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项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前述资金。 上述《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注1:西宁世博商场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募集资金净额(2022年10月1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68,714.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3,334.54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变更后)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表之“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天猫‘家装同城站’项目”、“3D设计云平台建设项目”及“新一代家装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由于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新零售与线上发展趋势的持续迭代,结合公共卫生事件对居民消费体验、消费习惯的影响及宏观经济环境的波动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调整,相关新零售业务在前期运营及试点中的表现亦不理想, 公司自2022年以来对于自身新零售战略的方向、进度持续进行讨论及研究。基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考量,公司内部放缓了对于“天猫‘家装同城站’项目”、“3D设计云平台建设项目”及“新一代家装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管理层对战略进行了重新规划及讨论。 此外,就“天猫‘家装同城站’项目”而言,公司持续以自有资金投入,包括人员支出以及日常经营支出,并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以成本更低的租赁方式租入相关设备开展项目建设。由于设备租赁费用与原定募集资金使用规划不同,公司使用自有流动资金开展了相关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猫同城站累计共上线年全年线上流量规模破亿。未来,公司仍将持续投入天猫同城站建设,不断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战略。但基于公司现有资金状况、以及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拟在短期内主要持续以非资本性支出进行投入。 综上,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及迭代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讨论、公司资金状况、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宏观经济波动下的抗风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终止“天猫‘家装同城站’项目”、“3D设计云平台建设项目”及“新一代家装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84,536.7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及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 上述《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佛山乐从商场项目”和“南宁定秋商场项目”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并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佛山乐从商场项目”和“南宁定秋商场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12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建设期内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宏观经济波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有所放缓,且公司预计短期内建设相关商场并招商开业或无法达到预期盈利效果,因此公司基于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的考量,放缓了相关项目的建设及资金投入节奏,使得前述项目投入进度有所延后。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公司中短期内商场建设开业安排、公司资金状况等因素后,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具体而言,“南宁定秋商场项目”主体结构已建设完成,目前处于安装、装修工程施工阶段,考虑到近年来国内宏观经济波动态势、以及变更控制权后经营管理规划的调整,公司拟适当延长该项目的建设周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由于“佛山乐从商场项目”建设相对初期,考虑到近年来家居装饰及家居行业整体波动,以及公司于2023年完成控制权及管理层变更,管理层仍在结合公司现有经营情况调整公司战略规划,因此公司拟中止(暂停)“佛山乐从商

  场项目”的建设,并持续就该项目施工方案的调整进行讨论,以优化项目实施效益。公司将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后履行必要审批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公司管理层目前预计“佛山乐从商场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将于2030年底前投入完成。前述项目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基于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同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470.58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1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26,000.00万元、20,000.00万元、57,000.00万元和47,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逐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180,000.00万元,2022年10月2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万元,2022年11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已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转出18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18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5,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天猫‘家装同城站’项目”、“3D设计云平台建设项目”及“新一代家装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84,536.7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及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预计于2026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同意将“南宁定秋商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同意中止(暂停)“佛山乐从商场项目”的建设,并持续就该项目施工方案的调整进行讨论,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后履行必要审批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本次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项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内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前述资金。 上述《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