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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训练用的水池,其规格及设施要求需根据其训练项目确定。 2.O.29 泳道 swimming lane
游泳池比赛时,用水面浮标和池底、池壁的标志线来加以界定的比赛活动区。 2.0.30 出发台 starting block
3 道路应满足通行消防车的要求,净宽度不应小于3.5m,上空有障碍物或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体育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应环通;当因种种原因消防车不能按规定靠近建筑物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满足对火灾扑救的需要:
1) 消防车在平台下部空间靠近建筑主体; 2) 消防车直接开入建筑内部;
1 全面规划远、近期建设项目,一次规划、逐步实施,并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
2 建筑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顺畅,管理维修方便,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指标; 3 满足各运动项目的朝向、光线、风向、风速、安全、防 护等要求;
1 适合开展运动项目的特点和使用上的要求; 2 交通方便。根据体育设施规模大小,基地至少应分别有一面或二面临接城市道路。该道路应有足够的通行宽度,以保证疏散和交通:
4 环境较好。与污染源、高压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之间的距离达到有关防护规定,防止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并注意体育设施使用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O.3 市级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表3.O.3的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3 承担正规或国际比赛的体育设施,在设施附近应设有电视转播车的停放位置。
3.0.7 基地的环境设计应根据当地有关绿化指标和规定进行,并综合布置绿化、花坛、喷泉、坐凳、雕塑和小品建筑等各种景观内容。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3.0.8 总平面设计中有关无障碍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
观众视线与视平线之间的夹角,视角过大将造成视觉上的透视变形。 2.0.16 固定座席 fixing seating
4.1.5 根据功能分区应合理的安排各类人员出入口。比赛用建筑和设施应保证观众的安全和有序入场及疏散,应避免观众和其他人流(如运动员、贵宾等)的交叉。
4.1.6 在同一场地上应能开展不同的运动项目。内部辅助用房应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当若干体育设施相连时,应考虑设备、附属设施的综合利用。
4.1.7 应结合运动项目的特点解决朝向、光线、风向、风速等对运动员和观众的影响。 4.1.8 根据当地天气特征情况,应充分的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4.1.9 应合理确定围护结构,采取节能、节水措施。
4 观众出入口处应留有疏散通道和集散场地,场地不小于0.2m/人,可充分的利用道路、空地、屋顶、平台等。 3.0.6
1 基地内应设置各种各样的车辆的停车场,并应符合表3.0.6的要求,其面积指标应符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停车场出入口应与道路连接方便;
2 如因条件限制,停车场也可在邻近基地的地区,由当地市政部门统一设置。但部分专用停车场(贵宾、运动员、工作人员等)宜设在基地内; 表3.0.6 停车场类别
具有可供体育比赛和其他表演用的宽敞的室外场地同时为大量观众提供座席的建筑物。 2.O.4 体育馆 sports hall
体操(技巧)、武术、拳击、击剑、举重、摔跤、柔道等单项或多项室内竞技比赛和训练的体育建筑。主要由比赛和练习场地、看台和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体育馆根据比赛场地的功能可分为综合体育馆和专项体育馆;不设观众看台及相应用房的体育馆也可称训练房。 2.O.5 游泳设施 natatorial facilities
能够进行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样游泳等室内外比赛和练习的建筑和设施。室外的称作游泳池(场),室内的称作游泳馆(房)。主要由比赛池和练习池、看台、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2.O.6 竞赛区 arena
由观众席围合的运动活动场地及其辅助区域,包括竞技场地和缓冲区。 2.O.7 跑道 track
体育场内用作径赛的场地。正式比赛的跑道为全长400m的长圆形,并对场地方位、面层、规格有严格的要求。 2.0.8 合成面层synthetic surface
1.O.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上的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1.0.9 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规划设计一定要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一定要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用人工合成方法制作而成的地面面层,在田径及一些球类项目中,要求采用符合该项目要求的合成面层。 2.O.9 足球场 football pitch
体育设施中设置有观众席位,并能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观看条件和安全方便的疏散条件的结构体。 2.O.11 观众席 seats for the spectator
1.O.10 体育建筑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的建筑物。 2.O.2 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的体育建筑、场地、室外设施以及体育器材等的总称。 2.O.3体育场 stadium
为保证观众的观看质量,在视线设计时,根据不同竞赛项目和不同标准,保证观众看到比赛场地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时所确定的场地设计平面位置。 2.0.14 视距 viewing distance
4.1.1 体育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使用性质、服务对象、管理方式等合理确定建筑的等级和规模。
4.1.2 比赛建筑主要由比赛场地、练习场地、看台、各种辅助用房和设施等组成。应在根据竞赛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满足比赛使用的同时,兼顾训练的需要。训练建筑由运动活动场地和一些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可不设看台或仅设少量观摩席位。
4.1.10 在建筑处理上应考虑身材高大运动员的使用特点;对一般群众开放时,应考虑儿童、妇女、老人等不同使用对象的特殊要求。
4.1.4 根据比赛和训练的使用上的要求,应确定建筑功能分区。可分为竞赛区、观众区、运动员区,竞赛管理区、新闻媒
体区、贵宾区、场馆运营区等。应依据分区妥善安排运动活动场地、看台、各类用房和设施的位置,解决好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和分隔要求。
体育竞赛时,可供运动员在正式比赛之前热身活动的区域。其规格应符合各不同项目的要求。 2.O.25 检测室 doping control room
在正式体育比赛中,对运动员是否服用违禁药物来测试取样的专用房间。 2.0.26 游泳池 swimming pool
供游泳比赛或训练的专用水池。比赛池的规格尺寸规则上有明确要求,在满足技术条件的前提下,也能够直接进行其他水上项目的比赛和训练。 2.0.27 跳水池 diving pool
跳板项目的比赛设施,分1m和3m两种,其跳板高度指自板面至水面,材料和面层应符合规则规定。 2.0.35 跳台 diving platform
跳台项目的比赛设施,分5m、7.5m、10m三种,跳台的设置、面层、水深、周围空间等均应满足规则的要求。 2.O.36 水下照明 underwater lighting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规划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活动场地 4(3 看台
体育设施满足多种体育项目的使用或除体育项目外其他功能的使用方式。 2.O.23 训练房 practice room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础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具有特殊构造可将座椅收纳和移动的座席。 2.O.18 记者席 press seats
在正式比赛中,看台座位中供文字记者和广播电视记者等媒体记者使用的专用座位。 2.O.19 包厢 box
在看台观众席中,为满足部分观众的特别的条件而设置的房间。一般由观看席位和休息室等构成。 2.0.20 座宽 seats width
根据比赛项目和使用上的要求,安装在水池水下的照明器。 2.O.37 水下音响 underwater sound
根据比赛项目和使用上的要求,安装在水池水下的音响器材。 2.0.38 升降池底 adjustable floor
游泳池出发端的专用设施,其规格等需满足规则的要求。 2.0.31 触板 touch pads
正式游泳比赛时,安装在游泳池端线池壁的专用电子计时装置。 2.O.32 池壁 edge of the pool
游泳设施各种水池的垂直壁面,需根据不同项目要求设置有关标志和设施。 2.O.33 池岸 beach area
1.0.4 体育建筑规划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规划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最大限度地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如水面、林木等),考虑地形和地质情况,减少建设投资。 3.0.5 出入口和内部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总出入口布置应明显,不宜少于二处,并以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观众出入口的有效宽度不宜小于0.15m/百人的室外安全地疏散指标;
2 观众疏散道路应避免集中人流与机动车流相互干扰,其宽度不宜小于室外安全疏散指标;